民一庭实习工作内容记录(五)

12月28日,本来我是准备去看上次接触过的那个民间合同纠纷案的开庭的,不过法院前阵式浩大的五辆大警车,近五十个装备齐全的法警,带着人数达17人的被告的刑事大案一下吸引了我眼光。

我选择去民庭工作主要是可以熟悉合同法、劳动法相关,以便于以后在企业人事或者法务咨询的岗位上工作。不过相比于民庭很多经济纠纷的案子,刑庭那般惩治恶人、伸张正义的案子自然更吸引人的关注。

这次在中级法院展开就是多人持械斗殴致人死亡案的二审。2016年6月29日,发生在遂宁北门的恶性斗殴案件,导致一人背部与大腿部被刀捅伤,死于大腿流血过多,另三人受轻伤。本案涉案人数多达十多人,全部被以杀包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杀人罪判处了1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被告多人不服判决,上诉后,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派法官到遂宁中级法院来审理此案的二审。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死刑在内的一审也是在中级法院举行的。这是因为基层法院不能判处死刑,一般案情重大,可能会有人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子都会被移交中级法院处理。也就是说,死刑的判决与执行都是在中级法院来施行的。我就曾听法院同事说到曾经去参观死刑枪决,啧啧啧。

因为法庭要求未经允许,不能拍照、录音、记笔记,所以后面很多内容是我后续回忆续写,不排除有细节偏差之处。

本案涉案人员多是小学、初中文化,对自己行为完全没有认识,这是我第一点感受。在开庭前,法庭已经来满了人,多是涉案人员的亲戚朋友。我看到有些假光、穿着花里胡哨的年轻人在法庭的旁听区中还在不断的嘻嘻哈哈或是玩手机、看电影。不过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的确是一场电影,我就一个人坐在了第一排,享受极致视听体验hhh。这里得首先说明,圣母心的人不用来看本文了,因为我从来都不圣母,我认为生命极其有价值,却不太认同有些圣母心的人所谓的“生命珍贵而伟大”的认识。不做过多文字讨论哲学问题,简单的说,去看了很多刑事卷宗后你们就能体会到那些能要求废掉死刑的圣母是有多天真。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三体3

当17名犯人戴着手铐、脚铐被押着入场时,我坐着看到旁观区的不少人站起来向着犯人们挥手微笑,特别是那几个年轻人还兴奋向他们的犯人朋友挥手致意,就差呐喊几声助威了,然而庭上的犯人完全没有一丝笑容。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就有点反感,如果说罪犯的亲属挥手微笑还可以任务出于对亲人的关心,那么这几个年轻人的行为又意味着什么呢。他们或许现在也和庭上的犯人犯罪前一样,完全没有对犯罪的认识,或者说,完全没有对对错的认识。在他们看来,或许杀人、上法庭还是帅气、有气魄的行为而已。这一点,在犯人被宣读判处死刑的时候,他们只是惊讶于判得好重而非敬畏就能证明。甚至他们的罪犯朋友又怎么算得上是朋友呢?只是一场以后可以秀出来的谈资罢了。

回到审判。不同于上次庭前证据交换的非正式性,这次的正式开庭审判就要严肃得多。正式法庭审判,如果是公开审理的话,在场的有四类人。一是法官,需要听取原告方、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与相关意见,做出判决。二是原告方,即原告与律师,但因为是刑事案件,原告与律师就变成了检察院的检察员,也就是公诉人,其代表社会大众对被告刑事犯罪提起诉讼。三是被告方,也就是被告与被告的辩护律师,他们自然是为了减轻处罚或驳回起诉。四是吃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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